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(記者李延霞)為做好舉報,、投訴、信訪事項的分類處理工作,,進一步規(guī)范銀保監(jiān)會及其派出機構舉報處理工作,,銀保監(jiān)會14日對外發(fā)布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。
《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》主要規(guī)定了適用范圍,、基本原則,、舉報要求、管轄,、受理條件,、不予受理的情形、舉報處理程序,、舉報人的義務等內容,。
辦法規(guī)定,舉報處理工作應當遵循統(tǒng)一領導,、屬地管理,、分級負責的原則,依法,、公正,、及時辦理舉報事項。辦法將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,,并規(guī)定了不同的處理機制,。
辦法明確了受理與不受理的條件。舉報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,,予以受理:舉報事項屬于本機構的監(jiān)管職責范圍,;有明確的被舉報人;有銀行保險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及相關的證明材料,。
辦法對舉報人提出了義務要求,,要求舉報應實事求是,遵守法律,、行政法規(guī),,若有捏造、歪曲事實,、誣告陷害他人的情形,,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